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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编稿时间:2014-03-24 00:00   来源:湘阴县统计局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外,要求农业内部把握好三点:

一、首先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这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没有土地流转,资源很难优化配置,规模经营也就成为空话。土地流转的政策性很强、要认真落实土地的集体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可以分离。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题下,稳定农户的承包权,放活土地的经营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什么形式流转,农民说了算。政府主要地落实好党的有关政策,做好服务,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对象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组织。目前,有的工商企业资本进入农村,丰富了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但要制定准入机制,加强监管,防止农地“非农化”。

二、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是在支持一般农户提高生产集约化程度的同时,积极培育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给他们政策支持、资金倾斜,给他们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别要重视家庭农场的发展,它既有传统家庭生产优势,又有现代生产经营优势。目前,我们有不少种养专业大户,已经达到了家庭农场的标准,要组织认证。确认是家庭农场的要高看一眼,重点支持。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培训主体的主要成员,提高他们的科技水平、管理和经营能力。

三是构建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农业生产,特别是适度规模的农业生产,在产前、产中、产后需要各方面的服务,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农技、农机作业、抗旱排涝、良种和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营销、防疫防病、信息提供、质量安全等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与新型农业服务体系组合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构建“主体体系”时就要考虑“服务体系”的发展,两考要相互配合、相得益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