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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调查报告

编稿时间:2013-06-19 00:00   来源:湘阴统计局  

 

自颁布实施“两纲”以来,湘阴县委县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发展规划,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了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了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稳定发展。

一、两纲发展成效

1、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条件得到有力保障。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上年的28712元增加到33869元,增长17.9%;生活有了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45元,比上年增加2913元,增长17.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267元,比上年增加1355元,增长17.13%。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为全县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条件。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妇幼保健工作,不断加大对妇幼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使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得到加强,有效提高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2012年,医疗卫生经费投入0.44亿元,妇幼保健经费投入341.9万元,充分保证了卫生事业的各项费用支出,为妇儿的健康发展创造了一个优越的环境。卫生保健经费的不断加大投入,促进了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不断强化了疾病预防和各种突发病变事件的应急措施,提高了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2012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比去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疾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乙肝甲肝流脑乙脑疫苗接种率均在98.83%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52%,比上年提高7.53个百分点。妇幼保健能力不断增强,妇女保健意识不断提高。

《两纲规划》中提出:要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环境,提高妇儿的生活质量。 2012年,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为4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41%,比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5.32%,比上年提高2.58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5%;城市污水处理率95%。妇女儿童生活环境的改善,是保障妇儿健康的基础。

2、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和妇女劳动保障权益明显提升。近年来,我县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整合优化资源,改善教学条件,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2.28亿元,比上年增长93.56%,差不多翻了一番。教育经费不断增加,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全年,儿童教育发展状况良好,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女性科普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不断提高,一大批女科技人员勇于探索、开拓创新,逐步成为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栋梁之才。2012年,全县在园幼儿数1.8225万人,其中女0.8947万人;小学五年、初中三年的巩固率均达100%;小学、初中升学率达到100%,小学、初中均无一例辍学。

2012年,我县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妇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职工保险制度,积极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不断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实施就业援助,拓宽就业领域,促进妇女就业。2012年,全社会就业人数达40.92万人,其中女性20.13万人。目前,女性就业主要集中在农业、贸易餐饮、社会服务业和教育卫生等行业。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近年来,湘阴县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较快,逐步形成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险种齐全的保障体系,保险覆盖面日益扩大,做到应保尽保,使广大妇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到2012年底,全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09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3.63万人;参加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41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1.61万人;加强劳动维权执法力度,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3、弱势群体得到帮扶初见成效。湘阴县进一步加大社会救济力度,城乡孤寡残幼特困人口得到了社会的救济。2012年全县有1.1万城镇居民,其中女性0.6万人和2.36万农村居民,其中女性0.7万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

4、妇女儿童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妇女参政议政程度进一步提高。2012年,湘阴县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打击力度。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优质法律服务。强化司法管理和法律监督,加大执法力度。2012年,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制读书、手抄报、知识竞赛、“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宣传教育覆盖面、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晓率逐年扩大。同时,加大打击力度,严惩对妇女的暴力侵害及拐骗、买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和卖淫嫖娼、色情等违法活动,破获强奸案件数5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6起,受救助(庇护)妇女、儿童6人次,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生存生命安全。

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充分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得到进一步实现,保障妇女儿童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力,提高妇女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女性的社会活动能力不断加强。2012年全县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人数保持相对稳定,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女干部,市州人大代表45人,其中女性6人;市州政协委员8人,其中女性3人;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9.09%;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9.09%。

二、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湘阴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妇女自身取得巨大进步,儿童优先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等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妇女儿童生存环境需要整治。由于经济发展、地域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外理率至今为零。

2、女童成长需要关注。关注女童、关注妇女,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途径。由于重男轻女思想以及男女童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等因素,造成了女童在成长过程中会遭遇较多的困难。应呼吁全社会关注女童成长,还应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改造,还原被取消的村级小学,建立亲子渠道。通过合理布局,优化教育资源结构,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为,积极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救助活动,确保每一个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

3、婚检宣传力度需要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关系到未来人口的素质,应大力提倡和积极引导,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倡导,让大家积极自觉地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大力宣传和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增强女性自我防范的保护意识

4、要提高女性自身素质。由于女性自身竞争上的弱势,其择业范围受到限制,再就业难度较男性要大。社区和就业服务中心要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从业的特点,对女性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她们的就业技能。

5、拓宽女性的就业门路。多引进一些适合女性工作的企业落户湘阴。鼓励妇女就地创业。这样既可以提高女性就业率,又可减少湘阴的留守儿童,有利于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