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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2011年《两纲》监测评估报告

编稿时间:2012-07-11 00:00   来源:湘阴县统计局  

 

湘阴县2011年《两纲》监测评估报告

2011年是新一轮《两纲》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妇女儿童发展的又一起点,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组织召开了县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的专题会议,通过多方的积极参与和推动,湘阴县“两纲”目标总体进展良好,妇女儿童事业在不断优化的社会环境中持续发展,妇女在政治参与、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护,妇女儿童的受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稳步提高,妇女儿童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妇女儿童发展状况

  (一)经济环境日益优化,人口结构趋于合理

  国民经济、社会投入持续增长,人民生活稳步提高。2011年湘阴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5654元,较上年增长 22.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27元,同比增长23.1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7912元,比上年增加1571元,增长6.8%2011年全县教育经费投入1.14亿元,较上年下降51.36%;医疗卫生经费投入1.71亿元,同比增长11.27%,其中,妇幼保健经费支出455.4万元,下降93.99%;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50万元,与去的持平。人口总数76.29万人,同比增长0.79%;人口自然增长率6‰,比去年增加了0.5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115.7,比去年下降5.99个百分点。经济的稳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口结构的自然、合理化,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稳定的社会保障。

(二)医疗、卫生保健

  2011年湘阴县各级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基础、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县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与此同时,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妇幼卫生保健为核心的公共卫生体系已经建立健全。

    1、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基本建立,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的提高。2011年,婴儿死亡率5.64‰,其中:城市5.46‰, 农村5.82‰,农村比城市高0.34个千分点,而去年则高0.77个千分点;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21‰,农村比城市高0.22个千分点,而去年要高1.04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24.51/10万,其中,农村孕产妇死亡率24.66/10万,比城市高0.3个十万分点,而去年要高0.74个十万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2.99%,比去年提高7.99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5.06%,比去年提高25.06个百分点。总而言之,全县的整体医疗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医疗体系基本建立,农村和城市的妇女儿童的死亡率距离在拉近,农村的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2、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 2011年,卡介苗接种率98.9%、脊灰疫苗接种率99.4%、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99.5%、麻疹疫苗接种率99.5%、乙肝疫苗接种率98.9%。流脑、乙脑的接种率95.6%96.4%

   (三)教育

    随着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湘阴县幼儿教育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正在普及,幼儿入园率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蓬勃发展。2011年湘阴县在园幼儿数18225人,其中女童8947人,占在园幼儿数的49.09%;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3%,基础教育得以巩固。随着《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湘阴县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提高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性所占比例,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2011年,湘阴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女生净入学率100%,比去年同期提高2介百分点。小学五年巩固率100%,其中女生巩固率100%,已经杜绝女童失学。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6%,其中,女生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达96%。女性成人识字率达 100%,其中,女性青壮年识字率达100%

  (四)就业与社会保障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与社会经济和共享资源的权利,保障妇女劳动权益是的湘阴县“两纲”确定的目标。在县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广开就业门路,以加大投入为保障、增加工作岗位为目标,如远大等大型企业在湘阴的落户,为城镇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使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措施日趋完善。

   1、妇女的就业得到改善,拓宽了就业领域,增加了就业机会,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为49.38%2011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3.99万人,其中女性0.87万人,占21.8%

   2、社会保障得到全面加强。湘阴县不断加大劳动保障工作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最大限度的维护包括女职工在内的所有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完善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障制度。2011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2501人,其中女性为28126人,占45%,比上年提高23.29个百分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 123138人,其中女性为51720人,占4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4134人,其中女性为9000人,占37.29%;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8930人,其中女性9498人,占24.4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2011年才启动,人数达297436万人,其中女性133847人,占45%

3、社会救济面城镇大幅提高,农村稍有下降。2011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636人,比上年增长12.6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305人,下降0.32%

  (五)妇女参政议政

   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国家事务是男女平等最高层次的内容,是体现妇女进步与发展的关键领域。湘阴县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使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范围扩大,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加。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范围明显扩大,女干部人数占一定比例。2011年,湘阴县公务员女性比例19.98%,比去年提高0.18个百分点,呈现逐年提高态势。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为8.3%,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为20%。保证了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

   (六)法律保护

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深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管理制度,使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犯罪。2011年,湘阴县适时组织开展妇女维权活动,打击“黄、赌、毒”等各类犯罪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行动。破获强奸案件数5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1起,无发生拐卖妇女案件,无发生拐卖儿童案件。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体系。2011年,湘阴县有家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20个,  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6人次。

   (七)社会、生活环境

    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2011年,湘阴县继续加大对社会环境的建设力度,积极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提高妇女儿童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促进妇女儿童的可持续发展。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整治力度,努力创造适宜妇女儿童生活的人居生活环境。2011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6%,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湘阴县积极推进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建设力度,努力为农村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2011年,湘阴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0%,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2.74%,提高3.81个百分点。

    二、实施新“两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湘阴县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妇女自身取得巨大进步,儿童优先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两纲”的实施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良性发展的轨道。通过对新“两纲”的实施,参照妇女儿童现状调查的结果,综合分析监测评估情况,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乡村医务专业人才不足

我县虽然建立了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但乡村两级医疗专业人才、医疗设施都显示出严重不足。这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农村均高于城市的主要原因。

(二)城乡环境整治任务重

尽管近年湘阴县加大了对城乡环境的整治力度,并且创建了省卫生城市,但只求外观上洁净,环境污染仍有死角,如有的大型工业企业的污处理问题、农业企业的粪水处理问题还没有解决,特别是乡村的垃圾只是在每户门前用几块水泥板围了一个的地方,一没有组织人拖走,二没有教他们进行无污染处理,每到垃圾倒满,他们就自己用火焚烧,有毒的气体弥漫在空气中,真叫人难受!严重影响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损害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污染了地球的大气层。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显男女不平衡

    从整体上看,男女就业似乎平衡了,女性从业占了49.38%,但从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占比只有21.38%看,从业者并非完全就业,如:农村妇女在家养了几只猪或种了几亩地,虽说是从业了,但她们80%的时间处于失业状态。新落户的几家大型企业如“远大”,他们招的90%是男性,少数的几个女性也有严格的年龄界限和非职业要求,显示严重的女性歧视。各类社会保险中,女性占比虽然比上年都有所提高,但没有哪一项超过了45%,特别是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仅占37.29%24.4%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力度

优化社会环境、保护自然环境是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的要素。加快县城、工业园区的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加强农村自来水建设,提供农村缺水地区供水受益率和农村改水收益率、自来水普及率。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让湘阴县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环境更加优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二)提高女性自身素质,拓宽女性的就业门路

一是对女性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她们的就业技能。二是要多引进一些适合女性工作的企业落户湘阴。三是鼓励妇女就地创业。这样既可以提高女性就业率,又可减少湘阴的留守儿童,有利于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三)继续加强对新纲要的组织实施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承担落实纲要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纲要实施的指导和督促。二是要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纲要目标分解任务的要求和已经制定的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三是要加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纲要的顺利实施。应将实施纲要所需的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纲要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适当安排专项经费。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四是要加大实施纲要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原则,宣传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政策和国际公约,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