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和政府对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视和五保供养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维权意识与日俱增,社会各界对五保供养工作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促进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近期,我市民政部门结合省市实事工作对全市31个乡镇场的5704名五保对象开展了专题大走访活动,认真调研五保对象的生活状况及五保供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走访过程中,民政局全体干职工积极进村入户,足迹遍布全市行政村的各个角落,将党和政府的关爱之情送到了5000多名五保老人家中。走访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一是宣传了政策。通过面对面交谈、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让五保老人进一步了解到民政政策,对民政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率进一步提升,为民政工作的健康和谐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解决了问题。针对走访中发现的五保对象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依照相关政策能答复或解决的,立即予以答复或解决。走访活动中,全市共有9名患精神病的五保对象被送往康复医院治疗,11明患病的五保对象被送往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治疗,28户五保对象危房纳入到今年危房改造范围。三是增进了感情。民政人在走访中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做到先民政对象之忧而优,后民政对象之乐而乐,真正在感情上贴近群众,与基层联系、互动更紧密,充分展示了民政人忠诚履职、服务群众的风采,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四是掌握了实情。走访发现,虽然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政策宣传不足、五保供养保障不全面、五保对象居住条件差、集中供应率不高等问题。
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全面推进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法规体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自2006年颁布实行以来,汨罗虽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但是尚不完善。今年我们将完成《汨罗市五保供养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五保对象优惠政策,细化优惠项目、优惠标准,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汨罗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也将于9月底正式出台,敬老院内部管理、经费来源、法律责任等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规范化程度将大幅提升。二是加快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乡村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将五保供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建立联席会议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和经常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沟通协调制,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着力解决五保对象各种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加大五保供养宣传力度,表彰五保供养先进典型,营造社会关注五保事业、关心五保对象、参与五保供养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发展义工和志愿者队伍,为五保对象提供良好的生活照料服务和人文关怀。三是加快落实五保对象医疗政策。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和城市低保一类对象参合,参合率100%。积极做好与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对接,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住院费用“零负担”政策。规范五保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管理和指导力度,创新探索五保对象住院护理新模式,妥善解决五保对象住院护理难的问题。四是加强敬老院管理和建设。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居住生活条件。集中财力、集中精力新建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乡镇敬老院,使五保对象高高兴兴地进,安安心心地住,提高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逐步改变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为辅的供养局面。开展“三年行动计划”,从2013年起,在三年时间内,启动新一轮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新建100张床位以上敬老院5所。同时,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建设,强化院务管理,不断提高敬老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水平。全面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采取以奖代投办法,创建1-2所省级示范敬老院。五是加快推进五保供养信息化建设。将五保对象基本信息、健康状况、住房状况和相片等全部录入电脑,建立五保对象电子档案信息库,实行五保供养档案信息化管理。同时,针对五保对象减员排查难的实际,将参照人社部门社保对象生存状况信息认定的办法,定期对五保对象生存状况进行网络确定,提高五保供养管理水平。六是稳步提升五保供养标准。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确保五保供养标准逐步提高,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今年,我市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达到2640元/人,集中供养年标准达到5000元/人,五保供养经费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实现了小幅提标,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在上年度的基础上也实现了小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