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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民间融资情况分析

编稿时间:2015-11-25 00:00   来源:华容县统计局  
一、民间融资的现状
(一)融资现象普遍化
通过我们的调查了解,全县在工商局注册的各类融投资公司共有43家,其中: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典当公司2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23家,投资咨询公司8家,投资管理公司7家。它们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其中县城35家,注滋口镇3家,新河乡1家,北景港镇1家,鲇鱼须镇1家,插旗镇1家,东山镇1家。截止4月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146.18亿元,同比增长21.9%,各项贷款余额79.11亿元,同比增长29.5%,人均存款、贷款的总量和增量均达全市第一。由于居民手中拥有了大量的资金,形成了一股庞大的社会资金流,其中很大一部分进入民间融资领域。
(二)融资主体多元化
民间融资主体多元化,表现在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行为,涵盖社会各个阶层和各种类型。从资金供给看,参与主体包括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农户乃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从资金需求看,多是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于资金需求大,获取银行贷款支持不够,因而选择民间融资,并发展成为民间融资的主角。2014年经侦大队立案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13起,立案9起,逮捕6人,移送起诉6人,涉案金额6亿多元,仅一个公司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7亿元之多,这些案情可充分说明民间融资在我县的活跃程度。
(三)融资手续简单化
长期以来,由于民间融资双方一般都是靠熟门熟路的关系来交易资金,信誉成为了资金借贷的主要维系手段,因此,很多民间借贷都是传统的口头约定,两个人彼此一说就达成了借贷行为。还有一种方式是白条借据,由于借贷双方并不是很熟悉,资金额度又比较大,所以就简单的写一张借条,缺少期限、用途、担保等要件,有的连利率都没有注明,非常不科学、不规范。这两种方式都具有很大的借贷风险。一旦发生借贷纠纷,就给司法机构增加了判案难度,也给借贷资金的所有人增加了资金损失的几率。近两年来,我县发生的几起经济案件,在走法律程序的过程中,都提供不了正常手续。
(四)融资行为隐蔽化
民间融资之所以活跃,是因为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大量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需求。资本的逐利本性和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便一拍即合,并且交易都非常隐蔽。一旦出现问题就像癌症到了晚期无可救药。从我县近两年发生的几起经济案来看,事前都不知情,都是资金链断裂后发现的,事后有的“跑钱跑人”,有的尽管人在,但短期内无法追偿损失,处置难度非常大。不少债权人因老板“跑人”血本无归,出现上访、闹事、涉黑涉恶行为,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引发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危及社会稳定。
(五)融资利率高息化
许多企业或个体户从民间所借资金利率水平一般都比较高,比银行同期利率高3-4倍。过高的利率水平,使企业财务支出增大,使本来效益不好的融资户雪上加霜,虽然一时解了燃眉之急,由于受高息负债带来的效益制约,往往得不偿失。为了维持运转,只得拆东墙补西墙,一旦东窗事发,融资户就转入了恶性循环,严重影响融资户的健康发展,甚至破产跑人。
二、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
尽管民间融资对发展经济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但由于法律制度的缺乏和监管机制的缺失,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一)行业难规范
由于民间融资准入的门槛低,导致这个行业鱼龙混杂。一般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均无需取得特别的审批便可直接办理相关证照。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从2014年起注册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无需验资,使得这些公司的股东来源较杂,且部分公司打着“高息”、“高额回报”的幌子大量吸收老百姓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和亲朋好友的储备资金来扩充资金势力,壮大自身发展规模,为整个资金链的发展留下了阴影。
(二)监管难到位
因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受自身权利的限制,不能开展对担保公司的监督,目前政府也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加上担保公司的市场准入、退出以及惩戒等方面机制不健全,其经营的效果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障,所以造成了担保公司间的无序竞争。一方面,民间融资游走在体制外,无法被观测和监控;另一方面,民间融资利率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这些直接影响政府客观调控能力,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首先无法准确统计借贷数据,数据来源的统计也只能采取抽样调查方式,不能准确掌握民间融资规模、区域分布、流动特点,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和防范;其次,民间融资运行不规范,容易被利用成为实施非法集资的工具。
(三)债务难处理
由于民间融资是民间行为,不会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其风险性一直很高,拒付成本很大,且易造成非法集资的可能,一旦处置不当,就会酿成大的事件。从公安已立案的7起刑事案件来看,由于债务人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受偿比例很低。其中一起案件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其可用于处置的资产几乎为零,50多个债权人血本无归,在这50多个人后面还有的借贷关系无法统计。一旦涉及诉讼,法律的介入会因手续的缺失爱莫能助,处置很难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四)信用难兑现
民间融资的基础是“亲缘、业缘、地缘”之间人与人的信任和信用,它没有正规金融体系融资的保障机制(如抵押、质押和担保等),也没有保险机制(银行有预防坏账的保险金等),更缺乏对贷款人信用和偿还能力的审核机制。在这种缺乏保障、保险、审批机制的情况下,借贷资金的回收风险很大。在利益损失、资金链条断裂、资金无法收回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信用就必然会被滥用,解决的办法只有采取非常规手段,无形中增加了民间融资的风险性。
(五)稳定难保证
由于民间融资运作不规范,风险控制手段薄弱,因此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进行非法集资的工具。加上民间融资又是私下交易,无跟踪监控手段,出借者出于高利,往往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催款,纠纷频发,社会稳定难以保证。从近两年处理的几起经济案件来看,都是由于盲目扩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引起朋友反目为仇,家庭妻离子散,造成社会恐慌。其中有家公司总集资就达7个亿,仅在我县境内就有2.7个亿,涉及单位和个人30多户,拖欠各类款项8000多万元,涉及100余家公司和个人。案发后,造成债权人和民工多次上访,严重危及社会稳定。                                               
三、规范民间融资的建议
为加强民间融资的引导,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遏制和制止非法融资,防范金融风险,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广泛宣传,让民间融资理性发展
重点围绕民间融资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会议、手机信息等多种形式进行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现场宣传, 在县城民众出入频繁的地方采用宣传车、分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全县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群众宣讲民间融资相关知识,以案说法,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民间融资; 二是媒体宣传, 在县电视台制作媒体专栏,滚动播放县政府领导《关于理性投资、合法融资、远离非法集资的电视讲话》、《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预防、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和高利贷行为的通告》、《华容县关于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及政策; 三是短信宣传, 通过华容手机报短信息平台,平均每周群发宣传短信一次; 四是集中宣传, 全县各单位集中开展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发放一份《宣传手册》、张贴一张政府通告、悬挂一条宣传标语的“四个一”宣传月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理性投资意识得到提高,从而远离非法融资,避免上当受骗。
(二)政策疏导,让民间融资阳光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发展。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民间融资的定位,将民间融资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明确从事民间融资的范围、准入条件、资金投向、融资方式和利率标准,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其次,借鉴《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出台民间融资管理登记办法,通过民间融资网上登记备案等方式,准确掌握民间融资动态并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最后,建立规范运作、有效监督、信息公开、风险提示的市场交易平台与交易系统。 二是规范管理,指导民间融资合理流向。 其一,逐步放宽小型金融机构准入条件,进一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支持符合条件、治理结构好、风险防控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其二,出台细则,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新型金融业建设。最后,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逐步降低直接融资的准入门槛,扩大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三)严格监管,让民间融资良性发展
一是掌握信息,加强预警。 掌握各投资公司和准金融机构的真实财务状况,尝试实行企业财务人员“派驻制”,健全财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定期排查”的原则,尽可能全面掌握非法集资动态信息。要充分运用日常监管、群众举报、媒体监督、舆论监测等手段,广辟信息来源,并建立非法集资重点人员数据库,以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 以乡镇、社区为主战场,明确目标责任,积极排查预防。组织金融办、涉众办、人民银行、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整合力量,密切配合,共享信息,净化民间融资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重点监管,区域防控 。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联动,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动态监测,密切跟踪民间融资的资金来源和投向,实时掌握民间融资情况,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的民间融资动态情况和经营状况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四)专项整治,让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一是摸底造册,澄清底子。 建议 县委、县政府成立民间融资规范和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公安、工商、商务、金融、人民银行和涉众办等职能部门参与,在全县开展民间融资清理整顿工作。从法人代表、股权结构、资金来源、经营状况等方面逐一上门调查核实,掌握真实情况, 摸底造册,澄清底子。 二是 全线铺开,重点检查 县整顿办按照“全线铺开,重点检查”的思路,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同时,重点调取剖析几家社会影响大的公司进行财务审核清查,对超出核准经营范围违规经营的,该停业整顿的就停业整顿,该吊销执照的就吊销执照,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常态巡查,巩固成效。 县整顿办要健全常态巡查机制,对现有开门经营的投融资公司,每月安排专人上门进行巡查,调查了解其经营活动状况,掌握其经营动态,确保其不捅大漏子,不出大乱子。
(五)依法打击,让民间融资有序发展
一要全力以赴侦破大案要案 。要把打击重点放在案值巨大、损失严重、影响恶劣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高利转贷、暴力催收等大要案上,特别是对重特大案件,要坚决排除干扰,全力侦破。对具有重大犯罪嫌疑、涉及人数众多的案件,主动打击、精确打击。始终保持对这些非法民间融资违法犯罪行为严打的高压态势。 二要全力缉捕在逃嫌犯。 对在逃人员,要逐个落实追捕责任制,成立追捕工作组,想方设法追捕归案。 三要努力挽回经济损失 。要坚持“人赃并重”的原则,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积极追赃,最大限度地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案资产的评估核算、拍卖变现和清理偿付工作,利用民事、刑事、行政、党纪等各种手段追缴非法所得,尽量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趋势下,我们只有正确地认识民间融资,研究民间融资运行规律,制定科学有效的规范措施,才能趋利避害,让民间融资在我县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