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国民经济统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数据采集的源头,是统计“四大工程”之首。也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是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动态维护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提供真实可靠的各类法人、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是组织实施各类统计调查的基础。同时在各项大型普查活动中,通过开展名录库的维护更新,确保库中数据资料全面、可靠,是普查成功与否的关键。基本单位名录库既可以提供普查前的经济总体基本概况,也可以作为普查后的初步参照,为普查提供多层面的服务。从2011年开始,专业统计调查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这充分说明了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但当前县级名录库维护工作形势并不理想,协调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配合程度不高;信息资料分散,标准不一;维护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现就当前对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浅析如下:
一、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松散、原则各异、更新不及时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主要基础资料,来源于市场管理、民政、税务、编办四个部门,但就其各职能部门对新增、变更、注销单位的监管原则各异,部门之间提供资料渠道不畅通。在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中,尽管建立了相关制度,部门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但是由于部分部门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部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形成了统计局专业人员需反复催促才能收齐报表的局面。有时即使提供过来,但相关指标填写不完整,特别是法人代码、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单位详细地址等重要指标没有填写,对统计部门入户登记工作增添了较大的难度,有些甚至无法找到。
(二)资料陈旧、信息短缺、维护难度大、注销变更单位难把握。注销变更单位主要是依靠编办、民政、税务和市场管理等部门提供,但税务部门并没有对注销、变更的单位进行全面的注销变更登记,所提供的注销变更单位有限;而且有些企业在注销登记中就缺乏主动性,致使变更单位资料不完整和已注销多年的单位资料在工商部门仍然存在,导致了基本单位注销时间与统计机构登记维护的时间不一致,两者之间出现差异。单位基本信息是构成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核心,信息的准确与否关系到名录单位信息的新与旧。由于大多名录单位位于基层乡镇和农村,在信息收集与更新方面难度较大,不能及时掌握基层单位信息,致使名录单位信息不新、不实、不全。
(三)变动频繁、行业难界、变更速度慢。基本单位名录单位多、行业广、类别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调整步伐的加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业企业的转型、转产。经营理念的不断革新,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促使投资者横跨多户行业,参与多种经营,使企业呈现出规模化、产业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对企业行业类别的界定只单凭“业务活动”一项指标,已不能完全体现企业的实现生产经营类型。加之,单位注册程序的简化、贸易往来的频繁、从事商贸活动场所的增多,应市场而开、适需求而注、随地域而建、店面琳琅满目、竞争加剧,盲目经营、转营、停业现象屡见不鲜。
(四)企业法人代码问题亟待解决。企业法人代码是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生命,企业在工商、税务、统计管理等各种社会活动中必须使用同一代码,这既是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前提,也是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目前,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核发,新增企业必须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如果企业不主动去申报,那么它就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我们进行名录库维护时也无法进行登记。
二、建议及对策
近几年来,我局加大了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维护,推出了多项举措,名录库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按照国家“四项工程”对名录库的要求,名录库在统计工作的基础地位将越来越显现,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县的名录库建设维护。争取在部门资料提供、乡镇节点维护、专业协作及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开拓创新,使得我县的名录库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为统计调查以及专业统计提供可用的动态维护的名录库,因此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确保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牵涉面广、难度大、任务重,需要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管理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只有准确、全面掌握基本单位资料,才能更好的为开展经常性的统计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各类调查提供最重要的抽样框。因此,统计、编办、民政、税务、市场管理等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名录库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将名录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确保提供全面、准确、符合要求的资料。
(二)做好宣传,明确义务,抓好源头数据质量。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部门多,部门资料收集难度大,数据处理复杂。因此,广泛宣传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重大意义,争取各相关部门支持、重视,把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调查填报、资料审核、入库维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合理划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向基层统计部门上报资料的法定义务,强化协调配合,规范统计报表的管理与登记,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从而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质量。要加大对职能部门的培训力度,使资料收集人员或登记人员熟知资料的收集方法,掌握资料收集的相关知识。统一表格填写形式,统一各项指标的具体范围,统一统计口径,及时归纳整理,结合各职能部门实际,详查单位变更及注销情况,适时检查或检测企业经营状况,对停业或转产的企业要摸清停业或转产的具体原因,及时更新名录库中该企业的详细信息。
(三)要严格进把握入库程序,加强名录库单位信息资源应用与管理,对名录库中的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数据质量审核。加大名录单位的调研力度,及时高效的掌握单位的基本信息和运行状态。详查细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登记注册情况、行业代码等硬性指标,详细核实单位信息表填写是否完整、信息是否全面、行业界定是否准确。确保名录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专业沟通,落实责任,保证名录数据的及时更新。统计局各专业在日常的统计业务中,较容易掌握其管辖单位的变动情况。各专业之间应经常沟通,及时掌握基本单位变动情况的信息,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适时更新和维护起到重要作用。 (方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