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生产要素。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关系的落实,农民完全享有了长期而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加快,流转规模扩大,给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一物权变动行为,在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改变了农村现有的土地关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土地流转现状
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1、从土地流转规模上分析,我县土地流转规模偏小,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据调查统计,全县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农户数为45059户(其中流入农户为21729户,流出农户为23330户),占农户总数的31%;流转面积为19944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9.4%。
2、从土地流转形式上分析,我县土地流转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土地互换和转让、股份合作经营为辅。全县已流转的土地中,转包109103亩,占54%;出租78737亩,占40%;而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仅11605亩,占6%。
3、从土地流转期限上分析,我县土地流转以短期流转居多,中长期流转较少。土地流转期限在1年的有46850亩,占23.5%;在1—5年的有113370亩,占56.8%;在5年以上的有39225亩,占19.7%。
4、从土地流转合同上分析,我县土地流转依法依规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的较少。据统计,全县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不足30%,绝大部分土地流转采取的是亲戚与亲戚、朋友与朋友、邻居与邻居之间的口头协议,极不规范,扯皮较多,全县80%的涉农信访缘于土地纠纷。
5、从土地流转的集中度上分析,我县土地流转后土地相对集中并形成了规模经营的较少。全县土地规模经营50—100亩的有319户,100—1000亩的有7户,1000亩以上的只有1户。
二、土地流转作用
一是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土地流转之前,由于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村土地利用率低,要么抛荒(2005年以前,全县土地抛荒率达26%),要么种一季中稻。土地流转之后,流入户(或企业、专业合作社)改变耕种模式,发展双季稻或稻油、稻菜、棉菜、棉油种植,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
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铭泰优质稻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4000多亩,发展优质稻和有机大米。贵中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流转土地553亩,发展高效特色蔬菜和名优水果。胜峰梅花山庄流转土地100多亩,发展花卉苗木等高效产业,进一步优化我县的农业产业结构。
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流转使部分有专业技术和经营头脑的人员从承包土地上解放出来,一方面通过务工经商获得较高的经营劳务收入,另一方面流转出的土地,也获得部分土地流转收入(每亩在450元左右)。土地流入农户扩大了生产规模,精耕细作,收入也大幅增加。
四是加快了现代农业进程。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既有利于加强路、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又有利推广使用新型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劳动效率,同时,还可以加大新技术、新品种、新耕种模式的推广力度,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培养新型农民。
三、土地流转建议
1、统一认识,鼓励土地正常流转。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从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土地经营效率,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出发,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扩大土地流转规模。
2、把握原则,指导土地合法流转。一是坚持依法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不得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二是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止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三是坚持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的原则。流转后的土地仍归农村集体所有,承包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四是坚持承包期限内流转的原则。不论采取何种方式流转土地,其流转的期限都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
3、完善机制,推动土地合理流转。中介服务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和完善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认真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提供流转合同范本、调解合同纠纷、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充分发挥服务引导作用,使土地从小规模流转扩大到大范围流转,从临时性、个体性流转转为经常性、整体性流转。
4、健全制度,促进土地规范流转。一是规范程序。坚持农户自愿,双方协商,集体协调,签订合同,乡镇和村委会备案。二是规范合同。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质量、年限、用途、流转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委托流转的要有委托书,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三是规范行为。基层干部要按照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对土地流转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监督,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5、加大扶持,引导土地规模流转。一是对土地流转大户给予以奖代投,扶持发展规模经营。二是用活用好现有政策,搞好我县土地整理(治理),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三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牵头,采承包、租赁、合作经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