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第三年,按照“两纲”的要求,平江县妇女儿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原则,着力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在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努力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升,社会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
一、《两纲》的实施情况
(一) 2013年全县经济与人口概况。2013年,全县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地区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3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6799元,同比增长10.4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7.45亿元,同比增长24.79%,卫生经费投入达6.24亿元,同比增长9.9%,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对推动两个《纲要》的顺利实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收入稳步增长。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74元,同比增长5.99%;农村居民纯收入达到6744元,同比增长78.37%。 2013年出生14913人,其中女性7235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为106.12,死亡734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7.01,基本呈良性增长。
(二) 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情况。平江县积极加大医疗卫生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卫生保障体系。一是财政投入不断加大。2013年投入医疗卫生经费6.24亿元,同比增长9.9%。二是儿童疫苗接种全面普及。2013年,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乙肝疫苗等“五苗”接种率分别达99.93%、99.91%、99.82%、99.9%和99.83%,甲肝、流脑及乙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99%、99.84%和99.82%。三是孕产妇医疗保健不断加强。2013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6%,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2013年,全县婴儿死亡率为5.83‰,比2012年上升0.4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43‰,比2012年增加了0.39个千分点,婴儿死亡率小幅上升。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情况。平江县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努力为妇女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创造条件。2013年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7.45亿元,同比增长24.79%。财政对教育的大力投入,为全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3年全县在园幼儿人数达到3.1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5%;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小学五年巩固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8%,女性成人识字率97.5%,女性青壮年识字率达到97.5%,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龄为8.5年。这些指标都在逐年提高。
(四)妇女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情况。截至2013年底,全县60.8万从业人员中女性从业人数为25.1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1.28%,比2012年增加了0.08个百分点;城镇妇女就业1.7万人,占城镇就业总数的34.6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性人数0.1万人,与2012年持平,妇女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参加女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性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2万人、1.7万人、1.2万人、2.8万人和2.8万人,妇女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五)妇女参政议政情况。全县现有女性市人大代表8人,所占比例为12.12%,市女性政协委员数为3人,所占比例为27.27%,市女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与2012年持平;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村委会成员中女性占29%,居委成员中女性占35.6%。越来越多的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和管理岗位,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全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两纲”要求,加大对《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妇女儿童的不法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障得到提高,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发案率呈明显下降趋势。2013年全县破获强奸案11起,破获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3起,受救助的妇女儿童1人,家暴妇女儿童救助机构23个,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的维护。
(七)妇女儿童健康生存环境情况。近年来平江县大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改造和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和自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13年全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8.5%,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8.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4.5%,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6%,城镇社区服务设施便民、利民服务网点43个。
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女性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全面深化,女性职工失业、下岗问题依然是影响城镇妇女发展的一大难题,城镇登记失业女性就业目前还存在以下因素:一是县域经济重体力劳动岗位较多,不适合女性,二是家庭妇女比重还很大,即使有就业岗位也无法上岗,三是在劳动力供求矛盾相对突出的情况下,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和违法使用童工依然存在,四是相当一部分失业女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职业技能偏弱、再就业难度较大,五是女性就业结构层次有待进一步合理化。
(二)卫生保健存在薄弱环节。城乡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偏远乡镇的村妇幼保健基层组织虽建立,但依然存在经费不足,设施简陋老化、人员素质偏低、乡村卫生保健人员不稳定等情况。妇女保健服务对象乡村多于城镇,而卫生保健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城镇多于并优于乡村,农村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缺乏,部分群众改厕观念淡薄,少数农户仍然在使用露天厕所,粪便污染水源、环境的现象仍然存在;2013年婴儿死亡率比上年升高0.49个千分点,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同比也升高了0.39个千分点,婴儿死亡率波动较大,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重男轻女的性别歧视思想在农村中还顽固存在,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依然偏高,计生部门查处打击“两非”的力度有待加强。
(三)“留守儿童”问题依然突出。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城打工,农村“留守儿童”也越来越多,家长和孩子的长期分离,导致亲情缺失,监护不力,相当部分儿童存在着道德滑坡、学习较差、性格叛逆、心理障碍、价值扭曲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影响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农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继续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当中,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为全县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各种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优势和导向作用,从正反两个方面加大宣传监督力度,树立科学的性别文化观念,彻底改变重男轻女的世俗思想,宣扬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落实各种控制性别失调的政策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保障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不断完善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就业的法规政策。广开就业渠道,为妇女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适合妇女就业的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积极引进个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岗位,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妇女从业的特点,大力开展面向妇女的转业、转岗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帮助下岗女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和个人价值观念,鼓励和组织下岗女职工通过国有单位就业,非正规就业和弹性就业,实现自身价值,政府开发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更多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
(三)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加大《母婴保健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认识,增强婚前、产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性,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产科的管理,改善住院条件,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特别是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继续高度关注农村儿童预防保健工作,促使儿童事业快速、健康、全面发展。
(四)继续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虽然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但作为贫困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问题依然严峻。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完善他们的建档立卡,充分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生活现状、心理发展等;学校教职员工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从学习上、生活上、思想情感上对留守儿童给予关怀;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站,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全面掌握留守流动儿童信息动态,有针对性开展关爱活动,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文化产品展演、文体展示等活动, 加强对优秀少儿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儿童的不法侵害,使儿童人身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开展关爱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活动。针对儿童成长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继续推进“爱心春蕾活动”、“希望工程”、“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民生项目的深入实施,动员倡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