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2-12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 > 预期引导 > 市县分析

2014年工业能源统计工作规划

编稿时间:2014-04-30 00:00   来源:未知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工业能源统计工作,根据国家、省统计局工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省、市工作目标要求,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工业、能源统计要开好局、起好步、服好务,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不断提高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提升统计优质服务能力为目标,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数据评估审核,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全面提升各级工业能源统计的工作水平与服务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对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能力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是我们统计工作永恒的主题,更是我们统计人的使命所在。从目前看,全省工业、能源统计的基础数据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明确提出要把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作为2013年头等大事来抓,我们也势在必行。具体工作思路是:

数据质量评估与抽查相结合,着力加大数据质量抽查力度。根据2011年制定的《市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办法》、《市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及各地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审核;在做好数据质量评估的同时,加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力度,市局工业(能源)处将建立定期抽查制度,抽查重点是工业总产值增速奇高、同期数与上年实际上报数明显不符、规下升规上企业同期数明显偏低、工业总产值明显高于主营业务收入、新建投产纳入统计以及工业增加值率明显偏高、能源消费与工业总产值增速匹配性、协调性不强的企业,必要时与执法部门联合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地区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认定和工业、能源数据评估、核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夯实基础,强化工业能源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加强和充实统计力量,健全统计网络。近年来,工业能源统计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力量与任务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能源统计力量还比较薄弱,大多数辖市区没有专设机构,部分辖市区、乡镇(街道、主管部门)、企业工业、能源统计人员力量不足、调动频繁等现象依然存在,为保证工业能源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健全统计网络,一定程度上充实、稳定工业能源统计力量。

    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业务培训是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措施之一。近年来,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大,对工业能源统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再加上工业能源统计人员队伍的不断壮大、统计人员的变动频繁,为此,持之以恒地加强各级工业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就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

    (三)锐意进取,积极推进全市工业能源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严格执行新标准并注意相关数据的衔接。从2013年定期报表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由原来的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这一标准的变动,一方面减轻了我们基层统计部门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为各地进一步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利条件,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新的统计标准,并要特别关注新标准数据与历史数据的衔接,确保新标准数据能够准确反映当地工业经济运行走势。

    认真做好非工业企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统计。为了准确地弄清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今年国家能源统计方法制度上加大了对第三产业能源的统计工作力度,新增加了非工业企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季报表,要求各地年报期间认真做好年耗能万吨以上第三产业单位的摸底清查工作,实事求是,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明年起按季度及时上报。

    此外,各地还要高度关注能源消费与工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这三个指标数据之间的衔接,准确把握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的关系。市局已建立能源统计年度公报制度,各地在市局没有公布的情况下,不得公布本地区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