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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编稿时间:2011-12-05 00:00   来源:岳阳县统计局  

  针对岳阳县妇女儿童的发展情况,我县对2001年至2010年的妇女儿童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样调查。十年来,我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妇女在经济领域中充分拥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受教育机会增多,女性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得到改善,妇女获得较为平等的法律保护,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 十年来妇女儿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1、妇女儿童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2001年至2010年十年来,我县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64元,比2001年增长2.6 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7451元,比2001年增长1.9倍,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电话和手机普及率提高,电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拥有量也明显增加,私人汽车陆续进入了寻常百姓家。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是基于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经济快速增长,效益和质量稳定提高。到2010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达1356338万元,比2001年年增长2.6倍。人均地方生产总值 20585万元,比2001年增长3.15倍。全县财政总收入42062万元,比2001年增长2.9倍。二是人口质量提高,低出生率缓解了人口对资源需求的压力。2010年我县总人口为71.76万人,其中女性34.3万人,占总人口的47.8%,0-4岁人口3.5万人,占总人口的4.87%,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由2001年的5.15‰下降到2008年4.68‰,2010年出现反弹为6.1‰,出生率的降低,缓解了人口对资源需求的压力,使社会满足现有人口需求的能力进一步改善,人口质量进一步提高。十年来,县政府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了对社会各项事业的投入:2010年,我县教育专项投入29500万元,医疗卫生专项投入1500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380万元,所有这些,为妇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妇女就业率和参政议政率明显增长

  为了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儿童充分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保障妇女儿童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力,提高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我县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较好成效。为妥善安置失业女职工,县劳动、民政、妇联、科技、工会等部门加强了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2010年,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7.5%。根据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目标要求,我县每年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各项健康检查,目前全县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比重为100%,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为20%,比2000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切实保证了妇女劳动安全、健康、参与等权利的实现。近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加大了扶贫工作力度,在帮助相对贫困的镇村脱贫致富的同时,注重了对农村病重、特困妇女和下岗女工的扶贫工作。至2010年底,全县参加低保的人数达31900人,未成年女性、老年妇女及残疾妇女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利益得到保护。全县共有幼儿园、托儿所400个。各项指标与2000年相比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实现了搞好社区服务、发展托幼事业和家庭服务的目标。

  妇女参政议政率明显增长,县四大家班子中都有女性领导,55%的县直单位配备了女领导干部,75%的乡镇配备了女领导干部,99 %的村委会都有女性。2010年底,全县女干部约3900人,占34%,其中行政单位女干部436人,占11%,比2001年增加143人,增幅达28%。全县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女干部4人,占全县总数的6.5%,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女干部74人,占全县总数的9%。其中县四大班子各配备女干部1名,配备率达100%;20个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女干部的有19个,比2001年增加11个,共配备女干部21名,其中女主职干部1人,配备率达85%;91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女干部的50个,比2001年增加37个,共配备女干部52人,其中女主职干部6人,配备率为22%。全县辖行政村(居委会)592个,配村妇代会主任的有592个,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率达98%,其中有女村(居委会)支部书记7人,女村(居委会)主任8人。女人大代表30名,女政协委员52名,分别占代表、委员总数的12%、24 %。

  3、妇女儿童接受教育与享受医疗卫生的机会趋于均等

  为了保障妇女、儿童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普遍提高妇女儿童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提高儿童的教育质量,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县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把保学控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截止2010年,全县基本实现了大力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的目标,各项支持性目标全部达到要求。据统计,全县现有小学77所,在校学生37501人;普通中学48所,在校学生32923人。2010年我县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达100%,年辍学率为0,基本杜绝了小学适龄女童失学。初中女生毛入学率100%,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85%,比2000年提高35个百分点;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比例明显提高,成年妇女非文盲率达100%,其中获“三八”绿色证书的女性有2600人。利用全国“两基”检查验收县的契机,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受教育的程度。十年来,全县通过开展“春蕾计划”和“扶贫助学个个上”活动,共资助贫困儿童800余人。

  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广大妇女儿童在医疗、保健、营养等方面的保障程度得到了加强。2010年,我县实现了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的目标,各项支持性目标均达到要求。全县有妇幼保健院1个,实有医院床位920张,卫生技术人员1206人,与2000年相比,规模不断扩大,环境不断改善,医生素质不断提高。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100%,农村达96.1%;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城市为0,农村为23.5/10万,比2000年下降了27.65/10万;住院分娩率99.8%,比2000年提高47.33个百分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9%;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为87人,其中女性26人,占30%;城乡妇女享有生殖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权利得以实现。

  4、妇女的法律素质显著提高,成长环境明显改善.

  近年来,我县广泛开展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县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85%。司法部门将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了“四五”普法规划,以每年五月份的“农村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我县每年都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了“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站点、发表电视讲话、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办理各类妇女儿童援助案件300多件,并免费为近2000名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大了对妇女暴力侵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十年共破获强奸案件64余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55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3起,有效打击并遏制了对妇女的暴力侵害及拐骗、买卖妇女的犯罪行为和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县人大、妇联等相关部门相继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法》实施中我县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进行了执法调查,并写出了相应的调查报告呈报相关部门。通过人民陪审员途径,我们积极参与了对侵害妇女案件的审理,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同时,我县宣传、文化、广电、民政、妇联、环保、农业、林业、人大等相关部门既分工又协作,致力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着力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全面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使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相继举办了“魅力女人,亲子教育”专题讲座、“贤内助、廉内助”专题讲座、“女性健康知识”专题讲座等。特别是2009年举办的健身活动大赛,作为唯一的由群众自发组织参赛的文体赛事活动,其涉及面广,参赛队员年龄最大的有七十多岁,最小的才五岁,参赛节目更是丰富多彩,这给广大健身运动爱好者搭建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倡导了一种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2010年9月份举办的“讲文明礼仪,做时代女性”演讲比赛,更是从不同层面展示了文明礼仪的重要性,倡导大家争做讲文明、懂礼仪的时代新女性,这一系列的活动,激发了广大妇女同胞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营造了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十年来,县教育局组织家庭教育巡回报告团,在全县20个乡镇场向近2万名家长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肯定。全县逐步实现了提倡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家庭的目标,各项支持性目标均达到要求。2010年,我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有1.47万人,占4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有1.36万人,占29%;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女职工有0.77万人,占40%;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有0.91万人,占38.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1.4%,城市环境质量优良,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含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 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目前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问题

  十年来,虽然妇女儿童事业有所发展,但由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原因,妇女儿童仍然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目前我县妇女发展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1、女干部参政比例仍然偏低。与两个规划的要求相比,我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女干部的来源渠道需要拓宽,女干部队伍结构有待改善;女干部培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加强,女干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女干部正职少,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比例仍然偏低,要加大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完善选拔任用机制。

  2、女性就业和下岗女工再就业困难。“4050”妇女的大部分时间用于从事无酬的家务劳动,妇女经济收入总体水平低于男性。部分私营企业女工劳动保护还未得到全面落实,用工制度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

  3、艾滋病毒感染率从无到有。2010年,全县累计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达87人,其中女性26人,由2000年的无一人感染艾滋病毒到2010年的87人感染,上升趋势较快。

  4、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所下降。2010年,全县城市和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00年的47.24%下降到1.08%,按两个规划的要求,到2010年城市、农村婚检率要分别达到90%和60%的目标,当前这种下降趋势距离目标越来越远。

  5、离婚人数逐年增加。全县2004年至2010年,离婚人数逐年增加。2004年507对,2005年658对,2006年792对,2007年949对,2008年1099对,2009年1202对,2010年1394对。离婚对女性伤害要大。

  6、幼儿入托费偏高。一个幼儿一学期的费用是2540元,其中包括保险费40元,两门特长的兴趣学习费700元,幼儿园负责早餐和中餐,一个幼儿从2岁半入托到6岁半,四年共需要入托费2万多元;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一期的费用包括早餐费在内不超过200元,一个小学生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六年一共只需要2千多元。

  <二>未来妇女儿童发展的建议

  1、增加女性就业人员的比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为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从而不断增加女性就业人员的比例。

  2、切实抓好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全县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摆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培养教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教育引导等关键环节,全面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为选拔大批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努力提高婚检率,控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婚检率下降不仅不利于两个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也将对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确保未来人才资源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直接的不利影响。为改变这一状况,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和计划外妊娠、分娩的管理,加强三级预防保健措施,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面,切实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

  4、坚决遏制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的趋势。一方面要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妇女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知晓率,动员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强力措施加以遏制;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妇女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

  5、爱情需理性,离婚要谨慎。要经常组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倡导和谐家庭建设。每个社区或村组要组织德高望重的老人或年青有为的妇女骨干,深入每个有矛盾的家庭,做好夫妻双方的思想沟通工作,使离婚变成一种理性的行为。

  6、国家增加公办幼儿园,对公办幼儿园统一收费标准。中小学布置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将可以优先改建成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经过培训合格后也可以转入学前教育。国家增加公办幼儿园,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并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