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统办〔2013〕33号
岳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
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报名及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13〕20号),《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13〕2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统〔2013〕25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的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
(一)报名对象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法律责任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日—6月30日(节假日外)。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5日,考试课程安排:
上午9:00至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2:00至4: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报名地点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到所在县(市)、区统计局或岳阳市统计局报名。
(六)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部门审核标准400元/人(包括报名、教材、培训和考试等)。
(七)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下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表在岳阳市统计信息网和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可以下载)。“准考证号”和“考试成绩”栏暂不填,其他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成电子文档后贴入,要大小合适。此电子文档保存备用,打印两份。
2.报名时,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和证书制作)。
3.成绩公布后,要求成绩合格人员,在报名时保存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文档中补齐“准考证号码”和“考试成绩”,以“准考证号码”为文件名保存。再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http://wsbs.hunan.gov.cn/virtualhall/index.jsp)注册。登录后,在网上办事/按部门办事/省统计局/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统计从业资格网上认定申请。网上审查认定通过后,申请人才能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4.县(市)、区统计局在6月30日前上报教材、辅导资料的征订数量和报考人员名册。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凡是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每两年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2013年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是: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2012年未接受继续教育的)。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5月1日—8月31日(节假日外),报名地点同上。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11月17日,培训考试科目为《统计热点问题解读》和《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四)收费标准
1.按市物价部门审核标准220元/人(包括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
2.县(市)、区统计局在9月1日前上报所需继续教育教材、资料的征订数量和继续教育人员名册。
三、统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大专院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5月1日—6月30日(节假日外),报名地点同上。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10月13日,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
(四)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部门审核标准420元/人(包括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
联系地址:岳阳市人大办公楼9楼统计局人事科(王家河)。
联系电话:8788792
联 系 人:谢 俊
附件: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 级资格考试登记表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1: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市州:岳阳市
姓 名 |
性 别 |
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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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 族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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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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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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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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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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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
正面免冠 (小二寸)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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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考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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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 |
统计基础知识 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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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础 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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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正面(有头像) |
身份证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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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行政区划为申请人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市州及县市区(行政区划)统计局。 2、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从网上查询后填入,查询地址:湖南统计教育信息网 http://10.43.8.102/zhuanlan/tjjy/default.htm 3、表中申请人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使用数码照片贴入。 4、身份证正面(有头像)、反面扫描成数码文档后贴入。 5、本表格电子文档以准考证号码为文件名保存。 6、本表用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网上认定申请。 |
附件2: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 级资格考试登记表
市(州) 县(市、区) 准考证号: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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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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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学 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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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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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 资 格 名 称 |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 取得时间及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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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性 质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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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单位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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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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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
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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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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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章) |
统计 部门 初审 意见 |
年 月 日 (章) |
市州 人社 职改 部门 资格 审查 意见 |
年 月 日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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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资格 考 试 部 门 意 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年 月 日 (章) |
颁发 资格 证书 部门 意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年 月 日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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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日 期 |
2013.10.13 |
资格证 书编号 |
注:1.填写本表时,要求字迹端正、清楚,内容要全,不得随意省略。
2.报名与办证均统一使用本表。参考人员填报本表一份,并附本人3张免冠同底正面一寸近照(本表上贴1张;另做一份照片薄,按准考证号顺序附上考生姓名,并在在姓名上方粘贴剩下2张照片,贴在三分之一处即可),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市州统考办将合格人员表收齐统一上报省统考办,本表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