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7 16:11 浏览次数: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岳阳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报告在岳阳统计信息网(http://tjj.yueyang.gov.cn/)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岳阳市政府网站和岳阳市统计信息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788799,电子邮箱:tjj@yueyang.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精神,本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并及时公布《岳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撰写《岳阳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做好网上公文备案,定期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9年,本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禹辉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龙标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中心协助配合,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印发制定《岳阳市统计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布《岳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健全了政策解读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对外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岳阳市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报告等统计数据。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所有办件按照“即办即录”的规定做到应录尽录,从制度上杜绝办件超期现象发生。

二、主动信息发布情况

2019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6条,制发规范性文件71件,通过政府公报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部通过网站平台公开,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主要为咨询统计数据方面事务。所有申请件均统一经我局综合科进行派件处理到相关业务科室,交由业务科室科长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及解答,最后由局信息中心统一进行网上回复。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9年,我局全年对接12345政府热线的工单29单;认真处理回复市长信箱来件18件,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4次,通过信件、电话、当面咨询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2019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9年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举办政府信息工作及业务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数为45人次。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公开统计数据,认真做好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的解读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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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71

71

8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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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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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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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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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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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8.6万元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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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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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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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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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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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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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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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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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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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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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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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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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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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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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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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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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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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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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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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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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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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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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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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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