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普办〔2020〕2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口普查办公室、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的重大事项;制定人口普查有关政策;进行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做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现将《岳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方案》印发给你们。
一、成员单位职责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市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统计局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进行普查摸底、普查试点、入户登记、人口复查、质量抽查,负责县(市、区)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3、负责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人口普查资料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汇总上报、数据库建立及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5、依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普查的法规制度,依法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执法检查活动。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协助制定普查工作有关政策,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2、负责人口普查有关项目的立项、组织、指导工作。
(三)市公安局
1、负责制定全市户口整顿方案,组织开展户口整顿及户籍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2、协调各级公安部门按照行政区划的范围提供现有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未上户口、未销户口等相关基础资料;
3、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负责强制戒毒人员和依法逮捕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4、组织基层派出所协助普查员开展现场登记工作;
5、按照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负责制定全市房源清查方案,组织开展房源摸底工作;
2、负责提供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和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
3、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4、按照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协助各级普查机构做好所辖住宅小区的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员深入各居民小区开展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2、负责协助各级普查机构做好建筑领域企业和在岳施工的建筑工程队的人口普查相关工作;
3、按照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负责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
3、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4、按照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七)市委宣传部
1、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宣传和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和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文化艺术单位广泛开展社会动员;
2、协助市人普办制定全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计划,编制宣传提纲,部署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做好各项普查要事的宣传报道;
4、与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宣传月活动;
5、按照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八)市委统战部
1、协调配合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的普查登记工作;
2、负责督促、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3、负责协调港澳侨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九)市委网信办
1、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有关宣传工作;
2、协调做好人口普查舆情监测工作。
(十)市委台办
1、配合做好台籍人员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2、做好人口普查中涉台相关政策的协调、解释工作。
(十一)市委农办
1、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2、协助、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农村居民普查登记工作。
(十二)市教育体育局
1、配合做好普查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2、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十三)市民政局
1、根据省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全市行政区划冻结工作;及时向人口普查机构提供有关行政区划资料,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地址编码工作;
2、协调各级民政部门提供火化死亡人口相关行政记录。
(十四)市司法局
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对依法被判处徒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2、负责人口普查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五)市财政局
1、负责协调做好市本级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2、为各级普查经费预算提供政策支持。
(十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参保信息比对工作;
2、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抽调事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十七)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负责协调电视台、岳阳日报等新闻媒介报道,做好普查知识专题宣传和普查工作跟踪报道;
2、做好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人口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各阶段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凡人口普查全市性活动,应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3、督促、指导星级旅游饭店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指导、督促旅游景区、景点做好人口普查环境宣传工作。
(十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2、协助和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十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负责协调市级机关集中住宅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2、协调配合人口普查电脑设备购置相关工作。
(二十)市政府研究室
1、负责市政府领导有关人口普查工作的讲话及文件的审定工作;
2、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人口普查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人口普查工作方面文件的审定和报签发文工作。
(二十一)岳阳军分区
1、负责涉及部队营区范围内、干休所等相关人员的普查登记,并配合部队营区所在地人口普查机构做好营区范围外相关人员的普查登记;
2、组织完成对居住在军队营院内,在军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工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普查工作,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
3、协助地方人口普查机构对居住在军队营院外的,在军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工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的普查工作。
(二十二)武警岳阳支队
1、负责对居住在武警部队营院内的,在武警部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非现役工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的普查工作,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
2、协助地方人口普查机构对居住在武警部队营院外的,在武警部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工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的普查工作。
(二十三)岳阳监狱
1、负责在押罪犯劳动教养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2、负责监狱辖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3、配合君山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市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四)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岳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