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统计法制园地

关于对统计违法企业或单位责令整改的通报

编稿时间:2016-03-02 10:13   来源:法规科撰写  

为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预防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确保统计为科学决策和经济工作服好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以下单位,在2015年的统计工作中,违法《统计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之一的行为,责令予以整改并通报。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单位:

岳阳市天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湘阴县公路桥梁基建公司

临湘市五里中心医院

临湘市羊楼司中心医院

二、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单位:

岳阳紫气东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岳阳瑞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华容县团洲中学

湖南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金翔建筑有限公司

湘阴顺发房地产公司

临湘桃林镇中学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单位:

临湘市科协

临湘第一小学

临湘市路灯管理所

希望以上单位正视问题,认真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遵守统计法的相关规定,做到统计法要求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岳阳市统计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