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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编稿时间:2025-02-20 10:37   来源:岳阳市统计局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岳阳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新修改《统计法》贯彻实施,聚焦统计法治建设新形势新问题,不断探索统计法治建设新模式,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站稳政治立场,深学笃行法治思想。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要务”抓贯彻。2024年,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市、县两级统计机构联合市、县委党校健全完善“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全市统计系统有计划、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了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强化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市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情况开展了全面清查,确保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职能部门印发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文件责任明晰、内容精准、行文规范。对近年来现行有效文件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充分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了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完善和公示工作。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市统计局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等部门均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题会商、协同配合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监督成果、部署阶段工作,充分凝聚监督合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以第五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市统计局牵头做好了普查登记、审核验收、质量检查等工作,全面摸清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有效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以日常核查为重点,实时审核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夯实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基础,提高“一套表”调查单位纳统申报质量。以执法检查为抓手,组织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和案卷评审工作,全面梳理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重点指标填报要点指导,严正警示调查对象不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

  (四)注重氛围营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系统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抓住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开展线下普法宣传,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结合日常工作面对面宣传。利用五经普上门登记、统计执法检查等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一对一”、面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依法依规报数的自觉。发挥新媒体优势全面宣传。通过网络知识竞答、公众号推文、视频展播等形式,大力推广优质统计普法作品。不断增强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目前,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统计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等不足。一方面,部分县市区少数企业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不规范,在统计原始资料的收集保存、归类归档、审核移交等方面还存在工作短板。另一方面,现有乡镇统计站所人员力量不能完全满足统计工作的客观需要,部分乡镇统计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工作任务较重。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在局党组会议上听取统计法治工作进展情况,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按照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依法治统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办事。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学习宣传为载体,推动统计法治意识再提升。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文件的宣传教育以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不断提高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而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切实规范统计行为。

  (二)以教育培训为引领,推动人员综合素质再提升。加大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学习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班、工作研讨会等活动,支持其参加统计职称考试,并优先安排取得统计职称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督导各县市区配齐配强统计执法力量,利用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由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教学,提升新进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以基层基础为保障,推动源头数据质量再提升。持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统计能力提升年”两大行动,推进基层统计标准化示范建设。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化、规范化和网络安全化建设,大力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严格落实“四类”基层统计人员备案报告制度,建立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库,确保基层统计人员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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