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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编稿时间:2019-12-16 15:09   来源:平江县统计局  

平江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吴改良

 

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数据质量一直是党和国家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高质量的统计数据直接关系着国计民生,关系着党的事业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也关系着统计部门自身存在的价值。因此作为统计部门,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具有更高要求,一定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引领下奋发作为,向新时代交出反映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一、强化法治理念,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主动学法,有效普法。一是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把不出假数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纳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领导干部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二是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政府统计机构要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统计系统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

加大宣传,善于用法。一是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培训会、走访调研、统计巡查等时机,利用主要媒体、统计网站以及微信等平台,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把普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每年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二是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加强对“一套表”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自觉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自觉依法规范统计行为,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权威。把依法统计贯穿到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发布等各个环节,自觉遵守法律程序,做到一事当前法律先行。

二、坚持依法治统,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一是严格规范统计业务工作流程。为了促进统计报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同时减轻基层的工作压力,日常工作中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无序化,分专业制订工作流程方案。从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报表开网前准备工作→报表开网期间的工作→报表结束后的工作全部按工作流程进行。二是强化基层基础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强化名录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县、乡(镇)街两级统计机构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使乡(镇)街及时掌握本区域基本单位主要情况,确保辖区内新增达到入库标准单位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理。严格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出台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对数据变化较大或者不符合实际的数据,逐个查明原因,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经常性依法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抽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针对性解决,保证源头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一是不断提高依法统计调查能力,切实加大依法查处弄虚作假力度。坚守统计工作的“四条红线”,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坚定不移地打击在源头统计调查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严。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统计水平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统计工作网上公开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统计工作,打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统计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隐患排查,进一步查处和整治统计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统计数据质量隐患。

三、加大执法检查,严惩统计领域违法行为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健全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和流程,严肃统计执法检查纪律,确保各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予以及时查处。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严惩统计违法行为。加快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实施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公示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信息。加强与同级开展联合惩戒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惩戒合力。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治支撑,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注入活力。统计系统要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和深化统计改革“双轮驱动”,为奋力开创“绿富双赢大美平江”新局面提供坚强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