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工作 > 通知公告

岳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3-06-04 00:00   来源:法规科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落实湘统【2013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切实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认真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岳阳市统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置情况。

2.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3.统计原始凭证和统计台帐设置及保管情况。

4.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

5.统计报表上报情况。

6.统计资料的管理、公布和保密情况。

7.统计调查开展情况。

8.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是否存在妨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1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0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33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统计执法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进行全面自查;5月份开始,市统计局和各县市区统计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部分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各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应主动向当地统计局或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报告。

三、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从5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统计执法检查,按照《2013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要求,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

2.统计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和接受宴请等。

3.各县市区统计局应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报告统计制度布置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被检查单位的各种统计报表,协助市统计局进行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

4.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必备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主动与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便于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联系电话:8788793   13808402040   王生云   科 长

 

附件:2013年岳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岳阳市统计局

                                  2013520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521日印发

附件

 

2013年岳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单位名单(40家)

 

 

岳阳美泰东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岳阳汇影置业有限公司

 

岳阳市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岳阳市鸿龙置业有限公司

 

岳阳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金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岳阳市宏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岳阳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岳阳市兴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岳阳市三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岳阳市祥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金满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北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四喜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市华厦建筑基础有限公司

 

岳阳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昌正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顺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龙骧联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岳阳楼区龙马驿站汽车服务专店

 

岳阳市第一中学

 

岳阳市第八中学

 

岳阳市第九中学

 

岳阳市第三中学

 

岳阳市第六中学

 

岳阳市第四中学

 

岳阳第二人民医院

 

岳阳市青春摄影有限公司

 

岳阳市第十四中学

 

岳阳市第十中学

 

岳阳市第七中学

 

岳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阳光足浴岳阳精品店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岳阳市分行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