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目前,省统计局办公室针对少数地方存在违反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规定,要求并组织企业委托统计代理机构代填代报等问题,发出了《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湘统办〔2013〕19号),要求各地切实维护企业独立报送数据的权利,保障源头数据质量。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省统计局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清理本辖区有关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报送数据的文件、规定和已存在的代理事务
全面清理联网直报涉及统计代理方面文件、操作规定和全部代理事项。对其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不符合统计制度以及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文件和规定,必须立即予以废止。
二、规范联网直报中的统计代理行为
对符合国家联网直报有关规定,已经实施统计代理机构代理联网直报企业报送统计数据的,要按照省统计局要求,尽快进行清理和规范。要采取措施,帮助、督促企业健全直报条件,尽快实行联网直报,逐步消除联网直报中的代理行为。对具备联网直报条件的企业一律停止由统计代理机构代报数据。对暂不具备条件仍需统计代理机构代报数据的,可暂由统计代理机构代报数据,各县市区要报市统计局审核,且委托企业要与统计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在所在地统计机构留存。统计代理机构中有关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不允许出现新的统计代理行为。
三、上报联网直报中的统计代理事项
各县市区应于3月22日前将本地联网直报中统计代理事项清理的总体情况(包括采取的做法、出台及废止的文件、整改措施、工作建议等)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并用Excel表附报每项代理事项的具体情况,包括统计代理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号、法定名称,从事代理事务人员姓名、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和所代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号、法定名称,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报省统计局备案。
联系人:李 颖;联系电话 8788793。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