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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普查中心工作评比办法》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2-12-10 00:00   来源:普查办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3年全市普查中心工作评比办法》的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普查中心主要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各项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现将《2013年全市普查中心工作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做好相关工作。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127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127日印发

全市普查中心工作评比办法

 

一、评比对象及时限

评比对象为各县市区统计局;评比时限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

二、奖项设置及评比内容

奖项设1个综合奖和2个单项奖,单项奖按得分确定名次,综合奖根据单项奖得分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名次;每个奖项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此外,将评选优秀个人2名,并给予一定奖励。

(一)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100分)

1.基本单位调查的组织实施(30分)

1)有专门机构和相对固定(两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负责基本单位统计和名录库维护更新(10分)。

2)及时协调取得有关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做好基本单位维护更新工作(5分)。

3)乡镇、街道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5分)。

4)开展统计巡查和质量抽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5分)。

5)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并达到预期效果(5分)。

2.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20分)

1)统一管理调查单位名录,确保“三上”专业调查单位和抽样调查单位与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完全一致(15分)。

2)做好部门数据管理、分类标准字典管理以及名录库用户管理等工作(5分)。

3.基本单位名录数据质量(35分)

1)三上企业申报通过率(15分)。

2)数据审核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主要分类指标编码正确,主要指标填写规范、准确、无漏报(5分)。

3)及时利用各项专业调查数据更新名录库(5分)。

4)基本单位名录真实、唯一,无重名重码单位,无违规使用临时码单位(5分)。

5)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扎实开展总结评比活动,完成总结评比报告。(5分)

4.完成省市局布置的临时性任务(15分)

5.加分与扣分条件

下列情况加分:

1)创新名录维护工作的经验得到省局和市局推广的,加10分。

2)名录工作培训多于一次的,加10分。

3)开展名录工作专项统计巡查和质量抽查多于一次的,加5分。

4)全年在县(市、区)统计局编印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统计分析报告2篇,上报热点问题信息2篇,完成加10分,增加1篇信息加1分,增加统计分析1篇加3分,增加决策报告1篇加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被国家、省级、市级刊物(含市局内网)采用的,每篇次分别加10分、5分和2分,同一篇次以最高加分为准,不重复计算,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下列情况扣分:

1)办法所列各项工作中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均扣完该项分值,即该项不得分。

2)国家局和省局名录专项质量抽查发现重大问题(虚拟单位、打捆单位、个体户当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当法人)的,扣10分。

3)因工作不落实对全市工作造成影响被点名批评的,扣10分。

(二)普查工作(100分)

1、经济普查工作。(80分)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融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以及基本单位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普查。县市区普查中心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广泛宣传,确保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明年经济普查主要工作思路:普查应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普查准备阶段(合计32分,每项工作4分),要做八项工作,分别为:组建机构及落实经费预算;起草各类文件及文书;宣传动员工作;方案布置培训及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普查物资准备工作;单位(个体户)清查工作;两员选聘及培训工作;确定经普各项实施细则及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方案,组织试点。二是普查填报及数据处理阶段(48分)。包括普查填报(10分)、数据处理(15分)和质量控制23分)三项工作。并于年底接受国家局和省局的查询,查遗补漏;接受上级经普办组织的数据质量抽查。评分标准由市局普查中心根据县市区经济普查工作实际情况给分。

    2、人口普查工作(20分)。

    1)于2013年年内完成人口普查数据汇编及出版(12分)。

2)利用人口普查数据进行资料开发及利用(8分)

三、资料报送要求

(一)201312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及工作自评分表各一份,电子文档格式报送。

(二)全年所有统计分析报告原文及质量加分依据(领导批示和报刊、两办采用稿复印件)。

四、评比组织及表彰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于12月底前负责组织对本年度各评奖对象各项工作记分结果进行核评,确定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单位和优秀个人人选。评比结果以市统计局办公室名义行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