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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上半年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的函

编稿时间:2012-05-29 00:00   来源:服务业科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核算科、工业科、投贸科、服务业科、农业科:
 中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性的重要意义。为及时了解今年以来中小微企业运行情况,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做好今年上半年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有关科室要按照《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和省统计局湘统办函[2012]7号规定,组织实施上半年中小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收集、审核、上报统计数据。服务业统计机构要切实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开展中小微企业运行情况调研分析
 对中小微企业运行情况开展典型调查、重点调查,通过解剖麻雀的方法了解今年以来各行业中小微企业运行特点、出现的问题和发展建议。重点调研如下情况:
 (一)中小企业规模状况;
 (二)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
 (三)中小企业吸收就业情况及用工成本分析;
 (四)中小企业融资状况,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制定、实施情况及效果;
 (五)中小企业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制定、实施情况及效果;
 (六)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状况,中小企业产业政策制定、实施情况及效果;
 (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情况,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
 (八)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调研分析材料力求精、准,除要有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情况外、还必须有一个企业典型调查的情况,每篇文章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市统计局各有关科室各1篇,在7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统计局服务业处,邮箱:hnfwyc@163.com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领导
 各地统计局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11号)精神,明确中小企业统计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部门联系,做好统计服务。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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