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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101表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0-10-20 00:00   来源:岳统办〔2010〕1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专业科室:

  为强化单位名录管理工作,确保2009年的统计年报和2010年的定期统计报表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101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统办发【2009】100号)的精神,现就做好我市101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名录采取专业负责、普查中心协调管理模式

  2009年统计年报的单位名录(101表),采取分专业负责、普查中心协调管理模式。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市统计局对年报制度管理的统一要求,于2010年1月16日前,将单位名录上报市统计局相应专业,市局各专业审核后交普查中心,普查中心进行重名重码审核后于1月20日报省普查中心。如出现重名、重码情况时,对该单位进行删除或单位代码的修改,县市区和市局数据应同时进行修改。

  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的单位名录(101表),按照专业负责各自专业名录,普查中心协调管理的模式。各专业确定本专业定期报表名录后,报普查中心进行重名重码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报表名录有调整的专业,需要将调整后的名录交普查中心,如出现重名、重码情况时,对该单位进行名称或单位代码的修改,县市区和市局数据应同时进行修改。

  二、做好与部门单位名录工作联系

  市、县两级统计局要继续做好与税务、编制、质监、工商、民政部门单位名录资料的联系和共享,确保当地单位名录资料的完整,为统计报表服务。

  三、名录库上报时间与评比

  半年报:当年9月21日前

  年 报:次年4月21日前

  对县(市)区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实行评比考核(文件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