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工作 > 通知公告

岳阳市统计局网站管理办法

编稿时间:2023-11-07 11:29   来源:岳阳市统计局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岳阳市统计局网站正常运行,规范统计信息网络发布流程,提高统计在线服务水平,加强网络舆情和网络信息保密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岳阳市统计局》(岳阳市统计局公众服务网站)、“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的运维管理及所有涉及岳阳市统计局网站公众号运维管理、网络信息审核发布、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网站公众号在线服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网络舆情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一章 网站的组织管理和运营维护

  第三条 为加强对网站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门设立岳阳市统计局网站编辑委员会,负责网站工作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编辑委员会主任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网站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其他局领导任副主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编辑委员会根据职务和岗位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编辑委员会下设编辑部,办公地点设在信息中心。

  第四条 根据岳阳市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是网站建设和管理职能机构,负责网站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同时具体负责主网站建设和维护。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实行责任编辑制,工作职责定岗到位,工作流程落实到人。

  (一)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网站网页的设计、改版、优化及网站的日常运营维护。每年定期对页面文件进行整理,优化代码,以提高访问效率,加快访问速度。每3-5年根据网站业务需要进行一次大型改版。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及时设计制作相关业务专栏。定期对已经不再更新的栏目进行归档处理。

  (二)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网站、公众号和新媒体的信息编辑和发布工作。

  (三)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网站的安全监测、管理与维护,对服务器及时更新安全补丁及防杀病毒程序,并定期对服务器进行检查,防止病毒和黑客的入侵;做好网站内容的实时备份,保证系统和信息安全。

  (四)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在网站出现故障和问题时及时向网站维护公司技术人员反馈解决;负责组织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网站相关工作。

  (五)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对全局各科室提供网页制作、网络信息报送的相关技术服务。

  (六)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网站和“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年终政务信息考评的稿件统计工作。

  第五条 服务器硬件维护、安全评估、安全监控、网络环境维护,由信息中心按照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整体规划统一安排。出现设备硬件故障、网络环境故障等现象,信息中心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原则上非重大故障网站和应用系统中断时间不超过半天,重大故障网站和应用系统中断时间不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 网站建设和网站工作必需的相关经费,如网站改版、网站平台升级、大型专栏设计制作、软硬件及安全设备购置、技术服务合作、网络舆情监测、人员培训等,由局办公室根据每年的预算统筹安排。

  第七条 全局各科室和各县区统计局应对相关上网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保密性负责。全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统计局分管局长严格把好相关上网信息质量关,同时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全局各科室、各县区统计局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具体落实本单位信息上网任务,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全局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在网站设立科室专栏。开设或更改科室专栏,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报局领导审批,内容包括目的、栏目和维护方式等。

  科室专栏按照统筹规划、统一要求、分别维护、避免重复的原则进行建设。科室专栏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本科室业务的具体工作指导与信息交流,补充与扩展网站功能。科室专栏的设计制作一般使用网站的统一模板,接入网站的统一管理平台。如有特殊需要,可部分使用个性化设计风格。科室专栏的栏目规划由开设专栏的科室自行拟定,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本科室或本专业职责、工作计划和进展、经验交流、业务研讨、知识培训、业绩考核等。

  科室专栏的信息由开设专栏的科室安排人员进行更新,设计、制作、开通、页面更改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科室专栏批准开设后,开设专栏的科室要落实责任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科室专栏中发布与本专业、本科室无关的信息,不得发布密级信息或涉及密级信息的相关信息。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要经常对科室专栏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除一次性栏目和固定内容栏目外,科室专栏的各个栏目都要保持一定的更新频率。对于半年以上不更新的栏目,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将视情况进行归档或取消。

  第九条 全局各科室根据重大专项统计活动及其他业务需要,可以申请开设专栏或专题网页。

  专栏或专题网页的主要任务是:配合重大专项统计活动或时事热点开展宣传,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数据,与社会公众实现互动。专栏或专题网页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全局中心工作、重大专业工作开展宣传,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进一步为专业工作提供便利。

  专栏或专题网页的相关要求:一般只发布与专项工作和重大专项统计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也可转发内外网主站的相关信息,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发布与专项工作和重大专项统计活动无关的信息。不得发布密级信息或涉及密级信息的相关信息,不得发布可能引发重大舆情事件的信息。除一次性栏目和固定内容栏目外,专栏和专题网页的各个栏目都要保持一定的更新频率。对于半年以上不更新的栏目,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将视情况进行归档或取消。

  第十条 未经批准,全局各科室不得自行建立网站。任何个人不得以岳阳市统计局及全局各科室的名义建立网站。

  第十一条 已上网信息的更改

  已经公开发布的信息如需更改内容(文字、数据或图片),须经信息供稿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局领导签批。对于同一篇信息更改次数超过三次的,或者信息中发现错误(错别字或数据错误)超过三处的,由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首先实行撤稿操作,信息供稿科室按信息上网工作流程重新审批、报送。

  第二章 网站在线服务及互动栏目回复管理

  第十二条 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网站“湖南一件事一次办”、 “领导信箱”、“依申请公开”和“调查征集”等网民互动栏目的信件收集整理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将互动栏目信件及时转交局相关科室进行后续处理。对涉及网站信息、政府网站找错的信件,由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回复内容;对涉及全局各科室相关业务的信件,由相关科室负责回复内容;对涉及综合性数据咨询(包括统计年鉴数据)的信件,由综合研究室负责回复内容;对统计违法举报信件,由法规科负责回复内容;对党风廉政、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信件,由局机关纪检负责回复内容;对其他重要信件和敏感信件,由局办公室统一识别、审核、监督并组织相关科室回复。

  第十四条 承担互动栏目回复工作的相关科室,应在规定的时效内将回复内容反馈至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由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通过规定的平台统一回复。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对所有回复内容进行存档备案。

  第十五条 局新闻发言人或主要领导每年接受一次网上访谈。局各科室根据业务需要通过网站开展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具体内容和起止时间由相关科室和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协商确定。

  第三章 新媒体管理

  第十六条 新媒体泛指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使用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新媒体的主要内容为数字化内容,主要服务对象为移动终端。岳阳市统计局的新媒体,指的是以岳阳市统计局官方微信(岳阳统计)为核心的,涵盖所有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以移动终端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媒体宣传形式。

  第十七条 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对“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及后续可能开设的其他官方认证新媒体公众平台的注册、认证、后台维护、架构设计等进行统一管理。未经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授权,禁止开设冠以岳阳市统计局或岳阳市统计局各科室名义的、带有官方性质的微博(认证账号)、微信(公众平台)和其他新媒体公众平台。

  第十八条  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为“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及后续可能开设的其他官方认证新媒体公众平台的信息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和维护“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及后续可能开设的其他官方认证新媒体公众平台。

  第四章 网络舆情管理

  第十九条 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网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规范的网络舆情工作方法,快速受理网民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网络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第二十条 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机制

  (一)监控收集。严格按照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网络舆情管理值班制度,实行岳阳市统计局网站编辑委员会成员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责任制。编辑委员会各成员(全局各科室)按照排定的顺序轮流承担网络舆情监控值班任务,每天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监控收集全市统计系统的重大网络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舆情动态,排查信息安全隐患,并且在舆情监控记录本上记录有关情况。具体的值班表,由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于每年年初编制并报编辑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审核确定。

  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轮值科室和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共同实行24小时全覆盖值班。监控对象包括主要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大型论坛、微博、微信、网络问政等平台涉及全市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的重大信息、热点信息。对有关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上报局党组,并及时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上级主管部门衔接、核实,报送舆情信息,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全局各专业科室也应及时掌握本专业信息的网络舆情,与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保持网络舆情信息共享。

  (二)分析研判。健全网络舆情研判标准,根据网络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数据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上网前,有关责任科室要主动与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进行沟通,共同做好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对信息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三)把握导向。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主动解读和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通过及时公开信息、主动发声、回应关切、澄清事实、疏导情绪等手段,力争在网络舆情进一步发展之前将其化解。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规范网络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公开通报网络舆情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全局各科室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责,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网络舆情处置的决策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公开回应。全局各科室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科室网络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网络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网络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涉及相关网络舆情的责任科室为网络舆情回应的牵头单位。如果拟发布的舆情回应信息涉及其他科室或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与外网的联动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