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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编稿时间:2015-06-15 00:00   来源:未知来源  

近年来,岳阳市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工作,为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力促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全市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策略措施,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实施《岳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岳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实施两个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阶段性监测统计评估报告》显示,到2014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113项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一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健康领域18项可量化的监测指标提前达标,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达90.13%、87.7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7%,尤其是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06/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到6.05‰,双双创下历史新低。

二是妇女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9.14%,比2013年提高1.74%;义务教育基本实现“普九”目标,高中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毛入学率由2013年的91.14%提高到2014年的92.32%。中等教育持续稳步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成效明显。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逐步成为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社会发展科技立项400项(其中重点项目57项),其中女性担任项目负责人的132项,占项目支持率的33%;涉及妇女、儿童领域的科研项目108项,占项目支持率的27%。

三是女性参与经济建设能力增强。妇女享有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女性就业比重大幅提升。2014年,全市女性就业人员为149.02万人,比2013年增加3.98万人。全市城镇就业人员129.78万人,比2013年增加10.72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58.94万人,增加4.7万人,女性就业比重达到45.4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失业人员1.3万人,与上年持平。

四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加强。2014年,全市共有女性党员51631人,占全市党员总人数的16.8%。全市副处级以上女干部256人,其中,正处34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例达到了72%。市直正处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占54.2%,县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占53.1%。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所占的比例分别达21.7%、20.4%。

五是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日趋完善。随着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城镇女职工基本纳入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女性人数140.34万人,比2013年增加0.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女性人数12.58万人,比2013年增加1.3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妇女15.87万人,比2013年增加4.6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人数31.01万人,比2013增加0.7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女性人数分别为21.94万人、46.07万人,与上年持平。参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5.98万人,比2013年增加1.39万人;参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6.01万人,比2013年增加1.84万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领域不断扩大。

六是妇女儿童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全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行动,经过16年持之以恒的艰苦创建,我市在2014年底通过了全国文明办的考核,于 2015年正式授牌跨入了“全国文明城市”行列。2014年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67.63%,比上年的51.8%提高了15.8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分别为70.32 %、86.33%;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37%,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8.88%,都比上年有所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岳阳各个县市区均达到100%。我市在实施“十一五”、“十二五”环保计划的过程中,强化对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的管理,严格市场经济环境保护执法,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及农村改水、改厕方面的投入,城乡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

一是领导重视,妇儿工作有新要求。2014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在涉及妇女儿童民生的重大问题上注重听取妇联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201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绩效考核,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建设美丽幸福岳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了“五个纳入”: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出席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二是源头参与,政策保障有新举措。各级人大重视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执法督导力度。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各级政协通过提案,加大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监督力度。各级妇女儿童议事、协调机构不断健全,机制日益完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妇儿工委协调、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格局。

三是部门合作,依法维权有新成效。组织、宣传、政法、农业、科技、民政、人社、扶贫、财政、教育等部门从政策、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资源更加丰富,服务妇女儿童的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大众传媒特别是主流媒体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更加深入,市委明确各级党校要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纳入教学计划,市委党校在2014年10月纳入了秋季主体班培训内容。男女平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存在问题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婴儿出生时男婴与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出生人口性别比在考量人口均衡发展中,起着非同寻常的预警作用。2013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19,2014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更是高达113.45,明显高于在一般情况下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值水平(按照人口统计学规律,每出生100名女婴,男婴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即出生人口性别比通常值域在102-107之间一般被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据统计,近六年来我市平均每年出生的男孩要比女孩多3600人左右,六年男孩比女孩共多生2.2万人左右。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现象仍在滋生和蔓延。2014年我市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为57起,是2013年的的3.5倍。因此要不断加大查处涉黄违法犯罪活动力度,进一步遏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三)我市离婚人数逐年增加,不仅影响着家庭的稳定,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要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的主要目标。但是我市最近6年来,离婚的人数逐年增加,从2010年的10375对上升到2014年的13612对,离婚人数的年均增长率为7%, 其中70后、80后成为离婚高发人群。离婚人数的增加不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对策及建议  

(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要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从根本上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才能降低居民对养儿防老的需求,确保人口性别比的合理回归,从根本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突出抓好妇女儿童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强奸妇女、卖淫嫖娼和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加强儿童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要做好校车交通安全、暑期溺水隐患排查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加强对儿童食品药品和用品的综合监管,建立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落实儿童食品药品和用品从生产到经营、从经营到食用使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在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应该通过有效的培训和教育,促使婚姻当事人认真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家庭观,从而拥有和谐美满的婚姻。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大婚姻法律和道德的宣传。通过宣传,积极引导人们尤其是年轻人正确认识和对待婚姻,确立婚姻神圣的观念。增强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意识。二是充分发挥街道和村、居委会的作用,纳入到社会综合治理的范畴。积极开展生活培训,让居民懂得珍爱配偶,经营好自己的婚姻。通过为居民提供婚姻、家庭、计生、法律等咨询服务,做好调解工作,尽量将婚姻问题化解在家庭、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三是民政部门要加大婚姻登记审核。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家庭的大局出发,通过认真询问和提供优质、规范化的服务,做好离婚登记咨询的引导和劝导工作,要求婚姻登记部门设立离婚调解室,减少离婚率。使婚姻自由的精神真正得到体现,又让更多的家庭因婚姻的稳定与和谐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