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引导工业企业向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方向转化,国家制定了一套新的工业经济效益考核指标体系,并于
1998
年
2
月在全国正式实行。
新指标体系由
7
项指标组成: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即以
7
个单项工业经济效益指标报告期实际数值分别除以该指标的全国标准值并乘以各自权数,加总后除以总权数乘100%求得,它是从企业的获利能力、发展能力、经营风险大小、再生产循环速度、降低成本获得的经济效益、生产效率、产销衔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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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方面综合衡量工业经济效益各个方面在数量上总体水平的一种特殊相对数,是反映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总量指标,可以考核和评价各地区、各行业乃至各企业的工业经济效益实际水平和发展变化趋势,反映整个工业经济效益状况的全貌。
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某项经济效益指标报告期数值*
权数/该指标国家
标准值)/总权数
*100
%
总资产贡献率(
%
)=
(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12/
累计月数)
*100%
资本保值增值率(
%
)=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同期所有者权益*
100%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00%
流动资产周转率=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12/
累计月数
成本费用利润率(
%
)=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
100%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12/
累计月数
工业产品销售率=工业销售产值/现价工业总产值*
100%
各单项指标全国标准值及权数
指标名称
|
标准值
|
权数
|
总资产贡献率(
%
)
|
10.7
|
20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
|
120
|
16
|
资产负债率(
%
)
|
60
|
12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1.52
|
15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
|
3.71
|
14
|
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年)
|
16500
|
10
|
工业产品销售率(
%
)
|
96
|
13
|
备注:当资产负债率大于
60%
时,资产负债率得分=(指标值-不允许值
100)/
(
60
-不允许值
100)
*
标准值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