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11:06 浏览次数:1

岳阳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岳阳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在岳阳统计信息网(http://tjj.yueyang.gov.cn/)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788799,电子邮箱:tjj@yueyang.gov.cn。

一、概述

2015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根据《条例》和《规定》精神,本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并及时公布《岳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撰写《岳阳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做好网上公文备案,定期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5年,本局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5名,进一步提升咨询受理服务水平,积极宣传统计政务工作,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5件,通过政府公报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全部通过网站平台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99%。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共政府职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本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热点问题,增进媒体、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知识的了解,减少对统计数据的误读、误解,组织好统计新闻发布会,确保统计数据发布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务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本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两起举报投诉案件得到了局法规科的积极处理,其中之一是接市房产局开发办举报,岳阳金杜置业有限公司,缺报统计报表。我们立马联合房产局开发办相关人员,到金杜置业有限公司,上门耐心地做工作,讲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金杜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一定整改,马上办理相关手续,今后一定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按时报送报表。

五、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度,本局接受公众咨询的主要方面有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月度数据、数据信息、统计分析、统计登记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照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呈现出“挤牙膏”式的情形;二是存在重网站建设、轻内容维护的现象,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在低水平徘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