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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2020-08-31 13:43   来源:省人普办  


湘人普办〔2020〕38号

各市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各级政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精神,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当地人口普查机构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协调,根据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组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等相关单位,支持所在的普查区、普查小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二、各市州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专人配合当地人口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相关工作,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的小区内顺利开展普查对象登记工作。一是配合开展普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二是按照规定和要求配合提供普查所需相关信息。三是配合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普查、支持普查、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

  三、各市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安排相应监督工程师协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区域范围内的普查对象登记工作。

  四、各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五、对从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等单位选调兼职承担普查任务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根据《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普办字〔2020〕14号)规定,发放人口普查费用补助。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