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印发《岳阳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2023-09-14 17:31   来源:岳阳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直有关单位:

  《岳阳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2日

  

岳阳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制定政策、推动工作、开展考核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根据全省制定的市州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逐步下算各县市区碳排放工作,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与基础保障。

  预计到 2023年,基本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街接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夯实相关统计基础,全市和各县区、各相关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稳步开展,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成,对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到2025 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基础更加扎实,覆盖更加全面,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技术手段更加先进,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市统计局按照湖南省统一制定的市州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明确有关部门对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因子、电力输入输出等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责任,组织开展全市年度碳排放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试算。参照市州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按照数据可得、方法可行、结果可比的原则,适时制定县市区碳排放统计校算方法。组织全市开展能源核算和编制能源平衡表,开展全市碳排放核算,摸清碳排放数据底数。丰富能耗核算基础数据来源,加强对原料用能、新增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重大项目能耗统筹等口径数据的统计核算。加强数据审核评估,保持全市与县市区能耗数据基本街接,在确保数据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能耗核算效率。深化能耗季度核算和能源平衡表编制方法研究,进一步完善能耗核算方式,积极探索县市区能源平衡表的简化编制方法,不断提高能源统计核算综合水平。(市统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落实行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全力推动电力、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落实执行国、省统一制定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国家标准。推动交通物流、数据中心、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等行业建立碳排放强度基准和碳排放数据库。市人民银行可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领域工作需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进一步细化的项目、设施碳排放核算方法或指南。(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人民银行、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企业碳排放核算能力。企业碳排放核算依据所属主要行业进行,有序推进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企业要系统梳理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摸清本企业碳排放情况,掌握各工艺环节、重点设备的实际能效以及能源资源利用情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应批尽批。鼓励重点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运用好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全面开展省、市两级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筑牢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基石,不断强化企业碳排放数据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执法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重点行业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优先聚焦电力、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及现代化工等行业和产品开展碳排放核算,逐步扩展至有色、纺织、造纸、食品加工等其他行业产品和服务类产品。结合岳阳实际,探索研究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陶瓷等行业产品碳排放和低碳标准体系。推动适用性好、成熟度高的核算方法逐步形成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产品碳排放核算。做好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绿色低碳产品等相关标准的修订和认证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定期更新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数据收集、报告撰写和审评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清单。进一步加强动态排放因子等新方法学在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中的应用,完善区域、园区、企业、项目碳排放核查体系,构建温室气体协同治理体系。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会商共享机制,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信息共享。建立全市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核算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统计核算工作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选派熟悉能源、工业生产相关业务骨干参与核算工作。强化能源、工业等领域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与市州碳排放统计核算要求相适应的活动水平数据统计体系。加强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电力、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能耗统计监测、计量和核查体系。(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建立排放因子库。在国家和全省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础上,结合岳阳实际统筹推进排放因子测算,提高精准度,扩大覆盖范围,建立数据库常态化、规范化更新机制,逐步建立覆盖面广、适用性强、可信度高的排放因子编制和更新体系,为碳排放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组织开展工业领域调查,摸清工业生产过程主要领域的产品产量、原材料消耗量底数,为将相关指标纳入定期报表制度或开展相关调查奠定基础。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能源统计相关工作,扩大产品产量统计范围,利用“五经普”补充完善能源统计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数据。(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注重先进技术应用。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快推进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优化数据采集、处理、存储方式。探索卫星遥感高精度连续测量技术等监测技术的应用。支持有关研究机构开展大气级,场地级和设备级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校验、模拟等基础研究。参与利用省能源信息系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全市节能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参与利用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参与湖南自然生态大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利用陆地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以北斗、卫星、无人机、激光雷达、红外监测、智慧应急物联网、地面监测站等系列自然生态大数据体系为主体,建成“天空地”一体化的立体感知物联网。(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开展方法学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碳排放、碳足迹、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碳汇等领域方法学研究,进一步夯实方法学基础。支持重点院校依托“双一流”、特色优势学科建设等强化理论基础研究。加强碳排放核算领域交流,积极参与碳排放国家标准制定。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碳源汇计量监测评估技术研究,利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建立碳汇核算、碳中和评价标准体系。(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不断完善支持政策。通过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生态保护补偿等多措并举,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资金支持,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安排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经费预算。全市要高度重视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切实提供保障支持。统筹各行业统计核算人才,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专家队伍,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政策、理论和技术咨询服务。依托四海揽才人才行动计划,加大对创新团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行业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十一)强化工作协同。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县市区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重点领域和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案等,须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报省碳达峰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和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进合力。(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管控数据。市级碳排放数据由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布或授权发布。全市碳排放数据、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和市级温室气体清单须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报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审定,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对外提供和发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管理,提高有关机构和从业人员保密意识,加强原始数据管理,切实担负起数据管理责任。(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成果应用。合理利用碳排放核算成果,稳妥有序做好全市碳排放现状分析、碳达峰形势预测等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碳排放数据在绿色金融中的应用,落实对绿色低碳转型企业的金融支持。组织鲜活案例,大力宣传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