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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努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统

编稿时间:2019-12-16 15:06   来源:临湘市统计局  

临湘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国齐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中央也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定办法,为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要适应新形势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就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加强统计法规宣传,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是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纳入我市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领导干部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二是突出抓好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我们要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统计系统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并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三是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要加强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负责人,尤其是重点加强对我市影响较大的海螺水泥、兆邦陶瓷等大型企业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等载体,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自觉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四是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培训会、走访调研等时机,利用统计微信、QQ等,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二、加强统计调查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一是要建立健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和权责一致原则,制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任务目标,坚持全程管控原则,根据统计调查的任务布置、采集上报、评估审核、管理使用、质量检查等统计调查数据生产流程追究责任。二是以落实责任制问责制为关键,大力提升统计法治责任意识,压实对数据真实性负责的主体责任,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大推手。通过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科学有效开展统计调查,切实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工作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三是严格规范统计资料审核。我们要将审核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作为主要工作职责,全面认真审核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原始统计资料,确保原始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四是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我们要积极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及时公布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统计指标涵义、调查范围、调查方法等信息,对统计数据进行解释说明。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打击统计违法行为

一要切实加大对统计调查违纪违法行为的严惩力度,增强查处统计弄虚作假案件能力,强化统计执法权威性。对各种统计调查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二要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特别是统计上严重弄虚作假的违法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三要不断强化统计调查执法监督力量,打造一支勇于执法、善于执法的统计调查执法队伍。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调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统计调查违纪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有责必究,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